理解中国“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”制度:境内外商标权人实用指南

理解中国“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”制度:境内外商标权人实用指南

作者:刘嘉琦

中国商标法律体系在强化权利保护的同时,也对商标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。根据《商标法》第49条规定,任何注册商标如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在中国境内使用,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撤销该商标注册。这一制度通常被简称为“撤三”。

2025年5月,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(CNIPA)发布了最新版本的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须知》,对申请路径、证据要求和调查标准作出进一步明确,为境内外申请人提供了更具可操作性的指引。本文将系统解析更新要点,并为境外商标权人提供应对策略。

一、法律依据与适格主体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49条、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66条,任何自然人或法人,无需证明直接利益关系,均可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。该条款兼具市场清理机制与市场准入功能,有利于防止商标资源被闲置或恶意占用。

二、申请方式

三种可行方式:

1.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网址:https://sbj.cnipa.gov.cn/sbj/wssq/

2.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提交

3.委托在CNIPA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(境外主体必须委托代理机构)

三、提交材料

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:

《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》被申请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初步调查证据,如网络搜索结果、市场调查报告等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,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。

四、关键更新:初步证据标准

“具体要求15”明确了初步调查证据的范围,包括但不限于:

被申请人经营范围、存续状态、营业执照信息电商平台(淘宝、京东等)查询记录微信公众号

/官网查询情况

市场调查报告、行业平台数据实地走访调查情况

提示:初步调查不再局限于线上查询,线下核查与综合性市场调研被鼓励用于应对“僵尸商标”或空壳公司注册的情况。

五、审查流程概览

1.CNIPA收到撤销申请后,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,向申请人发出缴费通知

2.申请人按要求缴费后,发给申请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,同时向商标注册人发出《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》,限2个月内答复

3.CNIPA评估被申请人提交的使用证据

4.作出撤销或维持注册的书面决定,可申请复审

若注册人未提交或证据不充分,商标将被撤销。

六、法律救济路径

对决定不服的,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

15日内向CNIPA申请复审

进入复审阶段后,若对复审决定不满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七、境外商标权人需关注的要点

注册 ≠ 永久拥有在中国拥有商标即意味着必须“真实使用”,即使不是核心品牌也应注意保留使用痕迹及证据。

切勿忽视通知一旦收到“撤三”通知,举证义务完全在注册人。若无中国地址或合格代理机构协助,将大大增加丧失商标的风险。

建议提前保存使用证据如发票、宣传资料、电商销售截图等,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发挥作用:

位于相关三年时段内

明确指向注册商标

与核定商品/服务类别有直接关联对申请撤销人建议不需完美证据,但必须尽可能提供来自多个渠道的线索,覆盖线上与线下,增强证据可信度。

八、比较视角:全球制度下的中国特色

该制度与美国(3年不使用视为放弃)、欧盟(5年不使用可撤销)制度类似,但中国具有两大特色:

任何人可申请,不要求利益关系行政决定优先,程序迅速,证据要求前置化因此,对于大量持有“防御性注册”而未投入使用的商标持有人而言,这一机制构成实际风险。

九、结语:把握“用”与“守”的战略平衡

2025年CNIPA新版指南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商标行政制度的证据审查标准与透明性。对权利人而言,关键是:

商标不只是纸面证书,更是需要持续运营的无形资产。

对申请人而言,该机制为正当清理“休眠商标”、拓展品牌空间提供了可靠法律路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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